2007年6月16日星期六

近代西方七大观念之二:人权


作者:史海踏浪
资料来源:http://seasurfing.blogspot.com/;

何谓人权?简言之,人权是人身自由和其它政治权利的总称。“人权”这个概念具有鲜明的历史性和阶级性,它是历史的产物,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它的涵义,随着历史的发展,内容不断的变化,并因阶级立场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释。
从人类历史来看,人类对自身的研究开始得很早。在原始社会初期,人并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分开,人只是把自己当作自然界的一部分,根本谈不上什么人权意识。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人与自然斗争的进一步展开,人才逐渐地将自己与自然界分开,但人对自己的认识仍十分直观。至到奴隶社会,对自己的认识才深刻化。古希腊智者派普罗塔戈拉曾提出这样的命题:“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著名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尼》一剧写出对人的颂词:“世界的奇物珍宝可真不算少,像人微妙的却很难找”。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也说过这样的话:“在人看来,人是最美的。”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和芝诺也都论述过人性问题,伊壁鸠鲁说:“人类的本性也只是接受环境的教训,被迫去做各种各样的事情。”[1]这些言论,反映了人对自身认识的深入,还不能说就是人权意识。
现代意义上争取人权的斗争,最初起源于争取宗教信仰自由的斗争。当原始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镇压下坚韧成长之时,当它在强调以内在信仰超脱于外在压迫之时,实质上就宣布在自己经验的范围内,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然而这种意识并没有演化成明确的信仰自由意识。历史的奇怪逻辑是,这种信仰的普及化却造成了精神上的专制。
但在中世纪末,在封建社会的母胎里,孕育出新兴的资本主义因素。封建的人身依附、思想上的蒙昧主义,无论在劳动力,还是在市场和精神气质方面都与资本主义格格不入。资产阶级的先驱们冲破神学的迷雾,打着复兴古希腊罗马文化的旗帜,开始加强对人本身的认识,“人们转而面向古人的作品。……在其中人的兴趣和行为都受到了认许,而与神圣的东西对立起来;但是它们都是神圣的东西在精神的现实中。因为人本身就是有意义的东西,这一点就使得人们对于人,也就是作为有意义的东西的人,发生了兴趣。”[2]
文艺复兴时期,资产阶级先驱反封建斗争的思想武器是人文主义(Humanitas)。尽管当时还未明确提出人权这个概念,但在人文主义大师的笔下,资产阶级人权观的初步轮廓已初步勾画出来。人文主义作为新兴的资产阶级世界观,其核心内容就是人权意识,它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它的世俗性,在于它肯定“人”,强调人性和人权。人文主义者以人性对抗神性,以人道对抗神道,以个性解放、爱情至上对抗禁欲主义,以平等博爱对抗封建的等级压迫,使葡伏在神灵脚下的凡人站了起来,人的尊严被提高到了资产阶级所能认识和能承受的高度,在历史上第一次把人抬到了世界的中心地位。他们关于肯定人、尊重人、解放人、人有权追求自由、享受幸福的主张,在性质上属于人权意识的范畴,标志着资产阶级人权思想的萌芽。
在文学方面,从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到塞万提斯、莎士比亚等等,都在其作品中形象地表达了早期资产阶级的人权意识。如16世纪法国人道主义者蒙台涅说过:“一个能够正确而真正地享受白己的生存之乐的人,是绝对的并且几乎是神圣的、完美的人”。13世纪末、14世纪初的意大利诗人但丁在《神曲》中写道:“想—想你们的出身,你们生来不是过野兽生活的,而址要去追求美德和知识的。”15世纪的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借戏中主角哈姆雷特之门大赞人的伟大:“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件作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仪表和举止是多么端庄,多么出色,论行动,多么像天使!论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3]
在文艺复兴时期的造型艺术和绘画中,也无不浸透着人文主义者的人权观念,无论是宗教题材的圣母和天使,还是世俗题材的凡人形象、裸体造型或自然风景,都表达了人文主义大师们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对生活权利的执着追求。比如16世纪意大利著名画家高雷琪奥画的《利达》。它以古希腊—神话故事为题材,众神之王宙斯爱上了斯巴达王之妻利达,化身为天鹅去诱惑她。利达后来生厂两个蛋,每个蛋里生出一男一女,画面有棵大树,大树旁边是潺潺小溪,一片柔和的绿荫引人入胜。利达坐在树旁,天鹅偎依着她,她陶醉在爱情的欢乐之中,一群少女在溪中游来游去,身材丰满,妩媚多姿,发出春天般的光彩,像太阳底下盛开的鲜花。这幅画题材虽然很古老,但描绘的中心是人,这些人大多是裸体的,有血有肉,体魄健美,表情欢快,充满了对现实的享乐的追求与向往。
在政治学方面,人文主义的杰出代表马基雅维里最早用人的眼光来考察国家,不过不像其他人文主义者,他认为人性是恶的,人的本性自私贪婪,在任何时代、任何民族都有—种共同的、永远不变的人性,它是自然赋予的,人的行为永远受这种自私情欲的支配,即使是地位再高亦如此。但是,人的欲望总是大于他获得的能力,人们对自己的现有获得并不满意,一些人想要得到更多的东西,—些人害怕他们现有的东西丧失掉,这样随之而来的便是人们之间的敌对和战争。他一再强调,人性决定了人们对财产的损失看得高于—切:“人们忘去父亲之死比忘记遗产上的损失还来得快些。”人类的本性—般说来变化无常、虚伪、贪得无厌、忘恩负义,不论口头上如何表示友谊和牺牲,—到临危的时候,便溜之大古。与其它乐观的人文主义者相比,马基雅维里更接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现实生活,也更有可能科学地论证国家存在的必要性。在人性恶的基础卜,他认为国家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卫每个人自由地使用财产,保障个人的安全,否则,听任人性自然发展,便会导致战争。其《君主论》告诫君主,为了使自己的臣民—致和守信,为了使新兴的国家生存—卜去,对残酷之名不要介意。一些所谓美德,对国家安全、福利无益就不要去做;—些所谓恶行,对国家有利就要去做。为了完成伟大的事业,君主要善于运用阴谋诡计,“一位君主必须是狐狸,以便认出哪些是陷阱;同时又是狮子,以便使豺狼恐惧。”君主还应十分留神,口中不流露一句不是美德之词,使人看起来他好像是个十足信义、慈善和虔诚的人。马基雅弗里认为,为了达到目的,君主可不择手段,不顾道德,最终还是对国家、人民有利,特别是有利于统一国家,所以“目的总是证明手段是正确的。”他的这种人权思想虽然粗糙,但已构成资产阶级自然法理论的基础。
宗教改革与文艺复兴有着内在的联系,在宣传人权意识方面二者互相呼应,从宗教和世俗两个领域向封建枷锁展开进攻。宗教改革倡导信仰自由和教会民主,以宗教语言表达资产阶级对个人自由、平等和解放的人权思想,它使基督教本身最初所体现的信仰自由和人人平等的思想显露出来,并因背后有资产阶级力量作后盾而使之更加明确。路德宣布“因信称义,不靠善功”,这无异于宣布信仰自由。“路德所说的最伟大的话,就是他宣布基督徒是自由的。”[4]路德把人置于“万物主宰”的位置,仅次于上帝甚至超越于上帝之上,因他认为,上帝也服从人的意志,创造万物是为了人和人类生活服务的。费尔巴哈说:“在旧教中,是人为了上帝,与此相反,在新教中,是上帝为了人。”[5]
加尔文不仅倡导“因信称义”的信仰自由原则,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用选举方式建立教会组织的民主共和原则,尽管他和路德一样都远远没有实现宗教宽容。在他本人在日内瓦确立了自己的统治以后,便开始建立了另一种形式的宗教专制。烧死塞维特斯,便是这个步骤的开始。塞巴斯蒂安·卡斯特利奥,是向加尔文进行挑战,坚持彻底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宽容的勇士。1554年,他以假名出版《论异端》一书,呼吁建立真正的宗教宽容,认为只有它才能将人类从野蛮主义拯救出来,“让我们彼此宽容吧,让我们不要谴责别人的信仰吧。”他宣布:“寻求真理并说出自己所信仰的是真理,永远不能作为罪行。没有人会被迫接受一种信念。信念是自由的。”[6]卡斯特利奥看到,那些当权的人,常常求助于一些宗教或哲学理论,力图证明他们的暴行是正当的,但是鲜血玷污了他们所代表的理论,暴行贬低了它所辩护的思想,他宣布:“在今天,当那些自以为是基督徒的人被其它基督徒毫不仁慈地用火、用水、用剑屠杀掉、受到比杀人犯和强盗更为残酷的待遇时,还有谁还愿意成为一个基督徒呢?”④他的言论,表明资产阶级在宗教领域的人权意识向前大大迈出了一步,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如果说14—16世纪是资产阶级人权观的萌芽时期,那么17—18世纪启蒙时代和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则是资产阶级人权观系统化和理论化时期。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相比,启蒙运动时期的人权学说不再是以反对神学的角度突出人的地位,而是以反对封建特权的角度突出人的地位,从而使它带有鲜明的政治色彩,这鲜明地体现于“天赋人权”的思想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观念。
“天赋人权”观念作为一种政治口号和政治理论,最先是由资产阶级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提出来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经大声疾呼:“人是生而自由的,可是现在他处处举着镣铐!”这是对封建制度的沉痛的控诉。为了证明封建制度的不合理,卢梭竭力美化自然人,认为人的自然状态是人的黄金时代。在他看来,未被私有制和文明污染过的人,是听从良心的指导和支配的,才真正合乎人的本性。美化自然人是17世纪以来欧洲思想家中颇为流行的一种思想,所谓的自然法学派就是以这种思想立论的。自然法学派的创始人是荷兰的格老秀斯,其它代表性人物有英国的霍布斯、洛克,法国的孟德思鸠、卢梭,美国的潘恩、杰斐逊等。格老秀斯把罗马中世纪的自然法观念,改造成符合资产阶级需要的内容。按照这种观点,人的许多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作为这种权利表现的自然法,不需要任何人的许诺。这种观点被其它思想家接受。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任何人都没有自然权威凌驾于他的同类之上,人人平等,享有充分的自由,自由和平等是合乎人的天性的,是人的天赋权利。因此,维护自由的权利,也就是维护做人的资格,这是衡量道德价值的标准。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描述则充满暴力和战争,继承和发展了马基雅维里的思想。为了保障自然权利,人们便被迫让出部分自然权利,成立一个仲裁性的政治权威,建立于国家,但人们并没有让出最基本的自然权利。在主权所属问题上,自然法学家分为主权在君和主权在民两大学派。前者比较保守,以格老秀斯和霍布斯为代表,主张集权政治,拥护君主制,强调人民服从主权的人格承担者——君主。后者比较激进,以洛克和卢梭为代表,认为国家或政府只是主权的执行者,全部主权属于人民,而人民的主权足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的。洛克、卢梭、潘恩、杰斐逊都赞成起义权和革命权,强调当国家和政府违背契约时,人民有权使用暴力,推翻它的专制。尤其是卢梭和潘恩,他们的人权学说包含有许多革命民主主义的内容。
人权学说不仅出现在理论设想之中,它还被直接用于资产阶级革命实践,并被确认于革命时期的政治文件之中。美国的《独立宣言》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人权宣言”,[7]熔铸欧美思想家关于天赋人权、社会契约、人民主权和革命权等人权学说的全部精华,宣布“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享有造物主赋予他们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人权学说也是法国革命的一面思想旗帜,1791年的《人权宣言》的开始词句是这样的:“组成国民议会的法国人民的代表们认为,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在庄严的宣言之中”。[8]
启蒙思想家所提出的人权学说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历史上起了巨大的进步意义,但它并非是超阶级的人权观念,而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他们发现的“人”,“不是别人,就是市民社会的成员”,[9]即资产阶级本身。它所说的人权表面上是一切人的权利,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的权利,特别是财产权。私有财产是他们最根本的人权原则,其它权利都以此为转移,“人权并没有使人摆脱财产,而是使人有占有财产的自由;人权并没有放弃追求财富的龌龊行为,而只是使人有经营的自由。”[10]在资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便成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人权实质上成了保障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人权本身就是特权”。[11]社会的现实与冠晚堂皇的宪法词句有着极大的差距,揭示了资产阶级人权原则的虚伪性质。

[1]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第361页,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第336页,三联书店1956年版。
[3] 《从文艺复兴到19世纪资产阶级文学家艺术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第58页,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
[4]齐美尔曼:《伟大的德国农民战争》,第165页,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
[5]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第430页,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6]④斯·茨威格;《异端的权利》,第145页,172页,三联书店1987年版。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0页。
[8] 《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第48页,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437页,第145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437页,第145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29页。
(图为法国《人权宣言》)

0 Comments:

Goog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