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制宪再出山
华盛顿本来打算谢绝一切公务,安心过他的种植园主生活,可随着岁月的流逝,他却越来越忧心于国事。依《邦联条例》建立的邦联政府被各种问题所困扰,它既无能力保持美国商人在海外受到尊重,保卫边疆免受英国皮货商和印第安人的侵犯,也不足以防止各州之间在经济方面互相拆台和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他忧心忡忡地写道:“内部意见之分歧,与邻国之不睦,对我们来说,不但会导致不良后果,而且有损于我们民族的声望和在欧洲列强心目中的地位。”基于这种危机感,他施加自己的影响,调解了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就波托马克河航行权的争端,并同政界要人协商,酝酿修改《邦联条例》。但是,这种“不良后果”还是不可避免地爆发了。1786年9月23日,马萨诸塞发生了以退伍军人丹尼尔·谢斯领导的起义。他们不堪忍受长期以来如同脱缰野马似的通货膨胀、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最后揭竿而起。在华盛顿看来,起义的爆发验证了他对邦联政府权力弱小的疑虑,即症结在于缺乏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乃至对国家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能处理自如。
谢斯起义威胁到资产阶级和种植园主阶级的利益,忧虑不安的统治阶级终于在邦联政府的弱点方面达成了共识。1787年5月,制宪会议在费城召开。众望所归的华盛顿被一致推选为弗吉尼亚代表团的团长。尽管华盛顿面露难色,心中犹豫,他还是最终接受了推选,“冒着失去名誉的危险”,作为代表出席制宪会议。
5月25日大会开幕那一天,代表们又一致将德高望重的华盛顿推选为会议主席。
制宪会议由55名代表组成,他们分别来自于利益不同、观点分歧的12个州。从一开始,费城会议就犹如驶入波涛汹涌的海洋的一叶扁舟,时刻充满着舟翻人亡的危险。对于华盛顿来说,指导会议召开并不比打一场约克敦战役轻松。在整个炎热的夏天,代表们拥挤在关闭着窗户的会议室中,唇枪舌剑,争得面红耳赤,掀起一场场辩论风暴。鉴于地位的特殊,华盛顿从未以大会主席的身份发表过自己的意见。但由于他一直在场,大会的持续进行便有了充分的保障。他在休会期间,频繁地与代表们接触沟通,时而聚餐,时而用茶,充分发挥其社会活动的能力。他以其克制态度、威望和组织才能确保了大会的正常进行,至少免除了破裂的危险。最后,大会终于通过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一直提心吊胆的富兰克林博士也放下了心。当代表们在这部宪法的大字文本上签字的时候,富兰克林凝视着主席座位后边背景上画的太阳,对自己身边的代表说:“在会议时期,我对会议的结果有时充满希望,有时又忧心忡忡。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凝视着主席身后的太阳,分辨不出那轮红日究竟是在升起,还是在落山。现在我终于高兴地明白了,这是一轮喷薄东升的旭日,而不是一轮冉冉西下的落日。”
使华盛顿感到宽慰的是,这部宪法与其一贯的主张相一致。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来看,它规定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这既不同于各州主权与中央政权并立的邦联制,也不同于地方完全依附于中央的单一制,这符合华盛顿关于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又能防止其退化为专制政权的思想。从国家最高权力结构来看,新宪法规定是三权分立的共和国。三权分立学说本是英国著名思想家约翰·洛克和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思鸠的理论设想,制宪会议的代表们将这种设计从理论转化为现实,这不能不说是一项创举。新宪法规定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三者各司其职,并互相制衡,以钳制任何一权独大,也不会轻易地为任何党派所控制,从而扼制出现暴政的危险,这就确认了每一个集团都有发挥影响的余地,都能“在事关最重要后果的问题上表达自己的意见”,这种设计因而与华盛顿的经验相协调。当然,宪法也有以华盛顿为代表的有产阶级警惕人民起来进行反抗斗争,从而引起“无政府状态和混乱局面”的另一面,故宪法只给予人民有限的民主权利,而建立一个强大的政府,也有对此加以设防的考虑。
9月17日,制宪会议闭幕,华盛顿如释重负,对宪法的定稿大喜过望。他在给拉斐特的信中说:“你也知道,代表们来自许多州,各有各的习惯、情况和偏见,可是,他们却团结起来,制订出一个没有多少人能提出有充分根据的异议的全国性政府体制。在我来看,这简直是一个奇迹。”“宪法中规定的防范暴政的钳制办法和制约办法比人类迄今所制订的任何体制都多,而且按其性质来说,也更难逾越。这至少是这部拟议中的宪法的一个重大优点。”
怀着这种满意的心情,华盛顿第二天就踏上了归程,又开始了他的隐居生活。在此期间,华盛顿一直焦急地等待着宪法是否批准的最后结果。围绕宪法批准问题,各州展开的激烈大辩论一直持续了好几个月,华盛顿非常关注双方的较量,但他没有公开参加这次辩论,也没有发表公开的声明,只是在私下场合同他的朋友们和政界要人保持密切的联系,向他们介绍新宪法的优点。他在该阶段所写的信件,对于指导正在形成中的联邦党起了巨大作用,间接地壮大了拥护宪法通过的这一派的声势。
1788年6月28日,新罕布什尔州作为第九个州批准新宪法,终于达到了宪法通过所要达到的法定州数。消息传来,华盛顿喜上眉梢,虔诚地感谢上苍:“在我们完全有理由担心混乱和苦难正在迅速向我们袭来的时候,各州先是召开了代表大会,然后分别采取最适于达到这个目标的步骤,最后通过了代表大会提出的体制,从而在人力所及的范围内为安宁和幸福奠定了持久的基础。我们可以怀着虔诚、喜悦的感激心情,从这些玄妙神秘的事件中,找到上天冥冥中的意志。”如今新的体制既已形成,华盛顿满可放心地退隐园林,不问繁杂的时务了。
然而,新宪法一经批准,国人便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了享有盛誉的华盛顿,期望他出任合众国的第一任总统。态度温和的华盛顿成了保守派和民主派都能接受的唯一人选。1789年2月4日,第一届选举团在纽约投票。计票结果,果然不出所料,华盛顿被一致推选为总统。面对公众寄予的厚望,华盛顿心情沉重,甚至感到“将有罪犯走向刑场之感”。尽管如此,他仍表示将“下定决心,别无他顾,竭尽全力为民效力,以期能在适当时机尽早解除这一职务,使我能再一次隐退,以便在惊涛骇浪之后,度过平静的晚年,一享天伦之乐”。
4月30日,美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总统就职仪式在纽约隆重举行。华盛顿站在华尔街联邦大厦的阳台上,正式宣誓就职。广场上顿时欢声雷动,礼炮齐鸣。没等欢呼声平息,华盛顿就回到参议院的议事厅,神情“沉重得近乎忧伤”。他接着向聚集在那里的国会议员发表演说,可声音微弱得几乎让人听不见,手上的稿子似乎不胜负担,从左手换到右手,又从右手换到左手,有时还将手指插进裤袋,然后又掏出来……
的确,华盛顿所面临的挑战,使他有充分理由感到担忧。经过多年的战争和动乱,美国问题成堆,困难重重。宪法只是个概貌,联邦政府羽毛未丰;国库空虚,债务累累;美国还是个弱小的农业国,陆海军名不副实,而周围却是怀有敌意、虎视眈眈的君主强国。华盛顿必须解决这些当务之急。
挑选合适的内阁成员,建立和健全行政部门,这是华盛顿就职后的第一要务。从一开始,华盛顿就建立了一个持久的惯例,即总统有权挑选和任命行政官员;若不称职,可不经参议院同意即撤换他们。他的目标是把“第一流人物”网罗进政府,但又注意维持各方面的关系,以保持必要的平衡。他挑选了四个人组成了他的第一届内阁。国务卿职务给了47岁的自由派人士托马斯·杰斐逊;财政部长职务委任了才华出众、年仅33岁的保守派人士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华盛顿的老战友亨利·诺克斯被任命为陆军部部长;仪表堂堂的自由派埃德蒙·伦道夫被委以总检察长职位。这样,内阁中既有自由派,也有保守派;既有南方人,又有北方人,使各地区、各集团的利益都能在政府中得到反映。华盛顿能够从各方吸取建议,但这种安排也埋下了以后内阁中纷争不息的种子。
健全司法体系也是华盛顿任职后的一项重要目标。在华盛顿的指导下,一个联邦法院体系因9月24日的《法院法》的出台而诞生了。它规定有13个司法辖区,每区都有一个联邦法官指导下的辖区法院。这些司法辖区又划分为三个巡回区,巡回法院可听取辖区法院的上诉。这个司法体系也设立了一个最高法院,其中有一名首席法官和五名副法官作为司法事务的最终仲裁人(只有弹劾案除外)。
华盛顿在任命首席法官时,仔细推敲,最后给予了纽约州的约翰·杰伊。杰伊思维老到,作风稳健,对于建立一个持久的司法体系来说,也许是最佳人选。华盛顿领导设计的这个司法体系是相当完美的,它的基本框架一直沿用至今。
在解决完政府结构的基本问题后,华盛顿便开始了他的一系列具有联邦主义色彩的计划。在内阁中,他总是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然后仔细衡量得失。一旦他做出决定,便总是以坚韧不拔的努力付诸执行。对于内政问题,他特别倚重精明能干、谙熟经济事务的汉密尔顿。对华盛顿来说,汉密尔顿是个非常可靠的助手,能弥补华盛顿之不足。汉密尔顿设计出计划,制订出细节,并提供无可辩驳的论据,再交华盛顿定夺。这些计划虽然遭到强有力的反对,但在华盛顿的干预之下,绝大多数付诸实施。这些计划包括:
“充分支持公共信用”计划。早在1783年,华盛顿便阐述了偿还债务的问题。在他上任之初,邦联政府给他留下的是一个国债高达7500万美元的烂摊子,在华盛顿看来,尽管数目庞大,也须如数偿还;如果各州拒绝承担债务,联邦将面临解体之危,因此这个问题决不能等闲视之。汉密尔顿更将偿债信誉形容成“获得自由的代价”,故制订出“充分支持公共信用”计划。在经过激烈辩论后,国会于1790年2月22日通过。计划要求联邦政府偿还公私债务,并以进口税和国内货物税作为偿债的担保。各州的债务亦由联邦政府承担。这项措施大大提高了国家的信用和威望。此后,公债流通活跃,加速了当时的资本积累过程。
建立国家银行的计划。1790年12月14日,汉密尔顿又提出颇有争议的建立国家银行的计划,在众议院引起轩然大波,但最后仍得以通过。次年2月,经华盛顿签署后生效。根据此法,美国建立了一个全国性的合众国银行。该银行主要由私人来控制,它有权发行纸币,并以此来清偿债务和纳税。全国性银行系统的建立,进一步巩固了国家信用,稳定了货币制度,活跃了,国民经济。此外,为繁荣国内工业和加强管理,还通过了以下法律:关税法(1789年)、吨税法(1789年)和护照税法(1791年),这使政府有了宽裕的收入;铸币法(1792年),授予政府铸造金银标准货币的权力;专利法(1791年),鼓励私人发明,等等。公共信用、银行、货币和税制方面的一系列措施,奠定了国家昌盛所必需的基础。
在处理外交事务方面,华盛顿就显得果断练达多了,有时没向杰斐逊打招呼便拍板了。这是他的特长所在。在外交目标上,华盛顿一直致力于保持国家的和平,避免卷入欧洲事务的纷争之中,以免使这个新兴的联邦共和国遭到损失。早在任职之前,他就有这样的洞察之言:“我希望美国将能游离欧洲政治和战争的迷宫之外。”为此,他调整了同西欧列强的关系,缓和了同英国的对立情绪,派遣莫里斯使英,以便加快在俄亥俄河谷的拓殖活动,并同英国加强商务联系。但是与法国的关系,却因1789年7月开始的法国大革命复杂化了。法国革命导致英法关系紧张。在战争一触即发之际,华盛顿不得不决定1778年的法美同盟条约是否还有效。以汉密尔顿为首的亲英派坚持已失去效力,理由是这个条约是由已经瓦解的路易十四政府签订的;以杰斐逊为首的亲法派对法国革命抱有高度的热情,他们质问,作为一个在危亡之时拯救过美国自由事业的盟友,美国能够冷漠地袖手旁观、无动于衷吗?华盛顿最终接受了杰斐逊的观点,认为条约仍然有效,因为那是与一个具有连续性的国家签订的,美国应遵循国际法。即使如此,华盛顿仍避免卷入二者的纷争之中,他一方面赞扬法美友谊,另一方面却告诫人们警惕“对法兰西的过度信任”,试图将外交行动游刃于英法两国的对立之外。这种态度终于导致他在第二个任期内发布了中立宣言。
然而,在华盛顿进行着各方面指导的同时,内阁中的分歧也越来越扩大了。汉密尔顿重视工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杰斐逊则为农场主和中下层人民的利益摇旗呐喊;汉密尔顿希望强化中央权力,甚至有偏爱君主制度的倾向,杰斐逊则希望地方分权,厌恶暴政和珍惜自由;汉密尔顿憧憬一个发达的工业社会,杰斐逊则眷恋一个宁静的农业社会;汉密尔顿务实,外交上偏向英国这个工业强国,杰斐逊则是一位理想主义的圣哲,声称人民有革命的权利,对法国大革命抱有高度的同情心。随着各项政策的实施,两人的歧见也不断升级,他们“像两只好斗的公鸡天天打架”,并在报纸上互相攻击,汉密尔顿捍卫他所谓的“不言而喻”的宪法权力,杰斐逊则攻击他“用钞票装饰他们的安乐窝”。华盛顿非常赏识这两个人,但也深为他们之间的分歧而苦恼,他担心这两方的势力会“使联邦土崩瓦解”,故苦口婆心地调解他们的分歧,避免偏袒任何一方。他努力使他们的争斗“关在内阁里面”,以免动摇政府大厦。还好,正当两派对立之时,新的大选即将采临了,华盛顿又萌发了隐退之念,希望告老返乡,摆脱政务的烦扰,重享葡萄架下的那份温馨和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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